近一两年来,有的渔民受利益驱动,在一些人员的唆使下,在作业时使用电网捕鱼。电网捕鱼被群众称为“清扫”式作业,渔船所过之处鱼类死绝,渔汛资源三年内不能恢复。这种竭泽而渔的作业方式对海洋资源破坏性严重,是国家明令禁止的。
    该市渔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,听取群众呼声,认真查找以往打击效果不够显著的原因,制订有力措施,履行职责,依法从严治海。3月15日,该市渔政大队对企水港、乌石港、流沙港、三吉港等辖区内重点港口进行封港检查,对照每艘船只证件,查缉船上额外装配的发电机、电缆等物资。考虑到电鱼人员凭借现代通讯科技容易逃避执法检查,执法打击难度增加的情况,该市渔政部门在各个港口设立了举报电话,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防范。
    同时,该市加大处罚力度,除了按照《渔业法》进行处罚外,还首次运用《广东省禁止炸鱼电鱼毒鱼管理条例》追加处罚电鱼行为所造成的海洋资源损失赔偿,并将处罚结果向所在镇、边防、民间团体和社会通报公布,做到透明执法、严格执法。在当天的执法大会上,该市渔政大队大队长陈成魁宣布,对3月17日执法中查处到采用电网捕鱼的两艘渔船共给予罚款7万元和责成赔偿海洋资源损失费1.7万元的决定。
    打击电鱼活动得到群众欢迎。该市一间鱼粉加工厂的老板说,由于这种作业方式导致渔汛资源枯竭,他的工厂已处于半停工状态,靠淡水鱼高成本维持,渔政部门这次打击措施实、声势大、有效果,期望这种活动能保持下去。(编辑:文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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